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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溪镇中心校课题管理办法
作者:admin    学校概况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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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为保证课题研究运行规范有序,顺利完成研究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课题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设课题领导小组为课题指导机构,负责对课题教师的指导、协调和管理;课题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等组成,负责对实验课题的组织协调与实施,为课题顺利开展提供人、财、物力保障。

二、课题组长的主要任务

1、负责完成课题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任务,如教师培训、成果推广等。

2、设计课题研究的总体方案,制定实施计划。并报课题领导小组审批。

3、组织和指导课题的研究与实验工作。

4、宣传、推广课题研究成果。

5、在课题实验研究进程中,有计划地组织培训、交流和研讨活动,促进实验教师之间相互学习和交流。

6、组织课题研究工作的宣传报导。

7、负责组织本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的检查、评估以及其他工作。

三、课题组的主要任务

1、负责落实本课题研究负责人,及课题研究参与人员。

2、定期总结本课题的研究与实验情况,每期组织两次研讨活动,并形成“研究动态”或“简讯”上报本课题领导小组,组织重大活动时通报本课题领导小组。

3、依据本课题实施要求,制定本课题研究实施计划、具体方案,上报本课题领导小组,完成本课题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任务,如教师培训、成果推广等。

4、定期对本课题的实验研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评估,帮助实验班级解决实验进行中的困难。

5、组织对本课题阶段性成果的总结工作,并向本课题领导小组报告、推荐优秀成果。

四、课题立项

1、申报课题必须将提交课题方案报课题领导小组审批。

2、申报课题须提交课题研究计划,报区教科所审批。

3、批准立项的课题,在开题前要有正式的开题报告或详细的研究计划和方案,并经课题领导小组或专家评审论证后方可开题。

五、课题研究

1、各课题组原则上应按研究计划或方案开展研究,如有重大变动,应报课题领导小组或区教科所批准。

2、各课题组应定期检查课题研究开展情况,保证研究任务完成。

3、课题研究过程中重要会议或活动,应通知课题领导小组,课题领导小组争取派人参加。

4、各课题组负责人应于每年末提出年度研究工作报告和下年度工作安排计划,并报送课题领导小组或区教科所。

六、课题研究成果

1、各课题组根据课题领导小组的安排,参与完成课题的研究成果,并积极推广课题的成果。

2、课题结束时,各课题组须向课题领导小组或区教科所提交结题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由课题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鉴定和验收。

七、凡不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活动,不能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或严重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课题组,由课题领导小组或区教科所有权撤销其课题立项资格。

八、课题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

1、课题领导下组负责审批立项报告,给予立项批复,并领导本课题的研究工作。

2、各课题组长职责如下:

1)负责确立实验班级、实验教师。

2)负责本课题实验计划、方案的制定。

3)组织、指导和检查本课题的研究与实验工作。

4)定期组织本课题实验教师进行交流和研讨。

5)组织实验教师听评课。

6)参与课题领导小组组织的集体研讨活动。

 

 

珍溪镇中心校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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